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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报告营业场所变更事项,中检保险公估(深圳)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

发布日期:2025-11-30 04:45 点击次数:164

11月18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未按要求报告营业场所变更事项,中检保险公估(深圳)及相关责任人李刚受到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对中检保险公估(深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对李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检保险公估(深圳)成立于2005年7月18日,原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估机构,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业务涵盖保险标的承保前风险评估、出险后查勘估损、残值处理及风险管理咨询等领域。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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